时间:2023-12-1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2月5日,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已发布,各地也在陆续发布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名单及考后复核通知:
今日新增河南,安徽(合肥 亳州 宿州 阜阳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铜陵 安庆 )发布了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宁夏发布考后复核通知;详情如下:
现对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线),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由省直或考试报名地市住建部门进行资格核查(各地核查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
资格核查时间安排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19日(不含节假日),在此期间考生可上传核查相关资料。
核查分两次进行,首次核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12月25日公布;补充核查从12月2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首次核查未通过和未参加核查人员可补充审核资料并参与,补充核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时登录,注册后按提示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务必更新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之后请关注平台审核进度,在公示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技术咨询电线。
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接上级通知,市人社局于近期开展铜陵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现将铜陵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市人社局安排工作人员从成绩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合格考生(抽查比例不低于5%),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同时将电话通知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
请各项考试抽查对象对照自己所参加考试的考务文件,根据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提供核查所需材料。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被抽查到的考生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期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进行核查的,成绩作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本次抽查工作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抽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2、3)需在12月13日至18日上传至邮箱(压缩包命名方式:考试名称+姓名),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7:30。被抽查者未按时上传资料即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材料如下:
上传材料必须由报考者本人操作,全部材料将留存备查,报考者本人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现将宿州市2023年度审计、一级建造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602人(名单见附件1)。
市人社局安排工作人员,从成绩合格人员数据中随机抽取35人(不低于本市成绩合格人员的5%,名单见附件2),并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同步短信推送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
请抽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准备材料并及时扫描形成若干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3执业药师(一建或审计)+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执业药师践诺情况抽查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一级建造师践诺情况抽查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6:00。被抽查者未按时上传材料即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材料如下:
1、上传材料必须由报考者本人操作,全部材料将留存备查,报考者本人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2、材料上传后,被抽查者资审不合格的,将电话通知其补充材料。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补充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补充材料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工作人员,从成绩合格人员数据系统中随机抽取32人,其中一级建造师12人、执业药师师17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3人(不低于本省成绩合格人员的5%,名单见附件2),并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同步电话通知抽查对象。
请抽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于2023年12月21日前,到亳州市人社局519房间(希夷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向北100米路东)现场审查。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携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送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还需提供本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送的所有材料需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命名为“2023年XXX考试+姓名”(例如:“2023年一建+张三”、)并压缩,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报送材料必须由报考者本人操作,全部材料将留存备查,报考者本人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6:00。被抽查者未按时上传资料即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在线、报免试或增报专业的,需按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书;
5、社保证明(需带二维码,如有多页则上传第一页和最后一页):考生打开“支付宝”APP,搜索“社保查询”,进入“市民中心 社保”-“社保查询”模块或小程序,点击“缴费账目明细”-“查询”-“下载PDF”-打开并截图上传(
三、其他事项1、上传材料必须由报考者本人操作,全部材料将留存备查,报考者本人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2、材料上传后,请及时关注资审平台审核结果,资审不合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补充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抽查材料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