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我市两位老人,是多年的好朋友,一方要卖房,另一方正好要买房,就这样,二人一拍即合,买卖成交。不想买房人交了前期房款后,尾款却迟迟不付;卖房人多次催要,对方却以种种理由不给。最终,在调解员的帮助下,才要回了尾款。
林森(化名)和刘山(化名)是多年同事,也是好友,经常在一起吃饭、聊天,在别人眼里他们是铁哥们儿。
2016年,林森想卖掉自己的一套房子,听说此事后刘山对林森说,他正好想给儿子买一套房子,并称知根知底的房子不好找,就这样,林森以11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刘山。
购房时说得好好的,刘山却迟迟不给。林森多次找刘山催要,刘山总是以各种理由敷衍,后来还说房子不好。
刘山说:“我不是不给他钱,主要是这套房子太破了,买完我才发现门窗都需要换,我觉得林森对这套房屋有所隐瞒。”
林森对孙传玲说:“我觉得自己太亏了,现在我不同意调解了。”林森让孙传玲把尾款退给刘山,还说要去法院起诉。
“林大爷,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但你想一想,起诉花钱不说,时间也会长,你们俩真的要对簿公堂,以后还咋见面啊?”
“住人家房子哪有不给钱的,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林森是看在朋友的面子上这些年没起诉你,你自己好好想想。”调解员说。
12月5日,林森、刘山办理了过户手续;12月8日,二人一起来到调解中心,孙传玲当着他们的面,将购房尾款37000元转给林森,林森把新的房产证交给刘山。双方当事人脸上露出笑容。
12月11日,林森来到让胡路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对孙传玲说:“是你帮我化解了与刘山之间的矛盾,让我们冰释前嫌,7年的恩怨终于化解了。”
调解员不急不躁,一方面采用理、情相结合的方法,耐心疏导卖房者,建议其先不要到法院起诉,选择调解方法解决纠纷更为妥当;另一方面从法入手,让买房者明白,拖欠购房款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调解员反复调解,终于做通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圆满解决了积压7年之久的纠纷,当事人重归于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生活中我们在处理一些事情上要坚守诚信,无论是朋友还是亲人之间,都守住诚信这个底线,只有这样,彼此之间才能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