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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fēi)眯(mī)谊(yì)储(chǔ)看看网友是如何评论的!

时间:2023-04-0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1.6万余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3700余人被评为烈士,30多万民警因公负伤,“时时在流血、天天有牺牲”是公安队伍最真实的写照。

  安宁祥和的背后,总有人在默默付出,他们用血肉之躯,为我们筑起坚不可摧的屏障。2022年以来,有三位战友因公牺牲,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时光匆匆,不知不觉,又是一年清明时,亲爱的战友,你们在那边好吗?

  倪晨光,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四级警长,生前系山东省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该同志从警28年来,始终立足本职,先后踊跃参与查处无牌无证、涉酒驾车、查纠违章等工作,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万余起,查纠违法驾驶人6.2万余名,有效消除了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22年1月4日,该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2年1月10日,烟台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赵典彤,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生前系山东省乳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三级警长。

  该同志从警34年来,累计参与查纠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起,处理交通事故1.3万余起,无一涉访涉诉,他把自己最好的时光和生命的最后时刻都献给了热爱的公安交管事业。赵典彤同志对待工作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他雷厉风行,认真负责,创新提出了交通事故处理“四快三告知一公开”机制,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责任认定、收费标准全部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工作经验得到各级领导高度认可并在全省推广。

  2022年2月27日,赵典彤负责中队24小时值班,截止当日18时,已连续工作10个小时、处理交通事故15起,18时37分在处理一起事故现场时突然晕倒,经送医急救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当日晚21时53分经全力抢救无效殉职。2022年2月28日,威海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曾受到嘉奖奖励5次,被评为威海市“优秀交通警察”“新长征突击手”,乳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岗位工作目标先进工作者”“青年文明个人”“公正执法标兵”“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2022年8月被山东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二等功。

  高运勇,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中专文化,嘉祥县嘉祥街道北关居委人。2008年2月到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事辅警工作,生前在327中队担任辅警。

  2022年度,相继开展的北京冬奥会、残奥会、全国“两会”及党的“二十大”安保执勤工作,高运勇同志始终坚守在交通管理工作最前线分许,在县祥酒厂路口执勤的高运勇终因体力不支,突发疾病。经县人民医院初步检查,系脑血管堵塞,当日转至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由于病情恶化,高运勇于11月8日1时许,不幸因公殉职。2022年11月25日,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人社工伤认【2022】125号)认定视同为工伤。

  自加入公安辅警队伍以来,高运勇一直工作在交通管理一线,十余年来,他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不分昼夜,忠诚履职,始终战斗在工作一线,较好地完成了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表现了一名辅警的责任与担当,为大队全体民警、辅警树立了榜样。

  唐玉伟烈士(1962年12月-1991年3月)生前系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一中队民警。1991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陈道顺烈士(1959年3月-1991年12月)生前系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槐荫大队民警。1992年9月,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战线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于吉海烈士(1952年8月-1996年7月)生前系文登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1997年,被威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王宣伟烈士(1972年4月-1996年8月)生前系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淄博大队办事员。被山东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1997年3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高书彬烈士(1964年1月-2001年4月)生前系乳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02年3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齐洪海烈士(1962年4月-2011年1月)生前系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一中队科员。2011年1月,被中共山东省委追认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2011年1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车亮烈士(1979年3月-2012年4月)生前系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庆云县大队工勤人员。2013年10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王修盛烈士(1967年10月-2012年8月)生前系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李村中队指导员。2013年5月,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13年8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孟广会烈士(1964年6月-2013年1月)生前系原莱芜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民警。2013年1月,被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2013年10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周再明烈士(1977年6月-2014年2月)生前系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五中队指导员。2014年9月,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15年2月,被中共青岛市委员会、青岛市人民政府追授为“感动青岛十佳人物”。2014年7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张亚峰烈士(1990年6月-2019年7月)生前系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辅警。2019年7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李涌烈士(1966年11月-2021年10月)生前系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获评全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山东省先进工作者、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21年10月24日,李涌同志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被中宣部、公安部评为2021“最美基层民警”,入选全国“双百政法英模”。青岛市授予他“青岛楷模”、2021“感动青岛”道德模范等称号,“2022年度致敬英雄”。

  他们用生命和忠诚扛起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的庄严承诺。不朽的警魂,永恒的怀念,成为我们最不忍触碰的伤怀。

  未来全省公安交警依然风雨兼程,守护着道路的平安通畅……我们希望这份名单永不被遗忘,永不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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