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亿嘉和”)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9,130,92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7,737,764.2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272,176.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7,465,587.66元。
2021年4月1日,在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7,000,000.00元(含税)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00,737,764.22元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8、观察水平及收益率确定方式:若观察日汇率小于等于N-0.076,产品收益率按照1.1%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N-0.076、小于N+0.0396,收益率按照2.783%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等于N+0.0396,收益率按照2.883%执行。N为起息日后T+1工作日挂钩标的汇率。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本金及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均由公司承担,银行并不确保公司最终收益的有无及多少,银行仅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为限,在投资兑付日银行将按以下公式计算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支付款项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1)公司不可提前终止(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行以及实际投资情况等原因,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对于银行按照合同的约定单方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司同意银行除应计付已产生的产品收益(若产品收益大于零)外无须为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提前终止承担任何赔偿、补偿及其它任何责任。
(2)双方特别约定,银行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银行只需在拟提前终止之日前的2个工作日通过银行有关的营业网点、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公告即可(银行可自主决定采用其中一种或几种方式),无需另行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已通知公司。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和互换等衍生交易形式)投资,所产生的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5,164.3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9.87%。公司本次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另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等相关公告。
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资金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