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3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是确保伊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伊滨分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及监管工作。
本月,伊滨分局督导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伊滨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进行监测,共监测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数等9项因子,同时对出水在线监测数值进行核查,查看往期的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7项因子的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伊滨区污水处理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在线监测正常运行。针对该污水处理厂外围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帮扶并立即责令整改。
伊滨分局坚持“有水必查,有口皆查”的原则,全面提升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监管强度,常态化推进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研究制定入河排污口监管监控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形成合力,联合区直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强化对伊滨区水环境质量及伊滨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指导,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合作共治,建立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新格局。抓实整改,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建立并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台账,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变更、监测、整治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严厉惩处入河排污口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