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天气炎热,游泳场所一直是市民朋友健身锻炼、消暑娱乐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预防因游泳导致的介水传染病发生,近日,荆州市疾控中心卫生监测所联合荆州区卫生监督所、沙市区卫生监督所针对中心城区28家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督导。
这次督导着重对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及公示、卫生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的布局及消毒、公共用品消毒保洁、从业人员合格健康证明、池水净化系统运行维护、水质自检情况和传染病防治落实等内容进行检查;同时还利用专业设备对泳池水的游离性余氯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适量的余氯可以有效杀灭水中的细菌和病毒,但如果余氯的浓度超标,会产生刺鼻的臭味,对人体的呼吸系统和皮肤造成伤害。
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所理化科孙炎斌:我们在泳池随机采样,从现场结果来看,水质余氯含量处于0.31.0毫克/升的限值范围内,符合卫生要求。
游泳场馆因为容纳众多的游泳者,容易出现尿素含量、微生物指标超标等卫生问题,可能引起如红眼病、结膜炎、肠道传染病等疾病的发生。回到实验室之后,工作人员再进一步检测菌落总数、pH值、尿素等指标。
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所所长田鑫:我们在这次的专项督导中,也发现部分游泳场所存在自检结果公示不及时、消毒管理制度不完善和卫生许可证公示位置不醒目、泳池水的游离性余氯不合格等问题,督导组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荆州市疾控中心将继续联合荆州区、沙市区卫生监督所持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管,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选择证件齐全、水质检测结果合格、设施设备完善的游泳场所,当发现泳池水质浑浊、气味刺鼻或皮肤有刺激感时,应谨慎下水。游泳者进入游泳场所后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要求,共同维护泳池水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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