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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摘要 ?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约為4,113.0百万美元,较截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3,012.4百万美元增加约36.5%。 ?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毛利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约1,319.4百万美元增加约50.0%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约1,979.1百万美元,令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约43.8%上升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8.1%。 ?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利润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约1,167.2百万美元增加约67.0%至约1,949.8百万美元。 ?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為0.73美元(二零二一 年:0.44美元)。 ?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宣派末期股息每股1.60元(相当於每 股0.20美元)。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海丰」或「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以及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业绩為根据下文所述香财务报告準则(「香财务报告準则」)编製。
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香会计师公会(「香会计师公会」)颁佈的香财务报告準则(「香财务报告準则」)(括所有香财务报告準则、香会计準则(「香会计準则」)及詮释)、香公认会计準则及香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製。除衍生金融工具以及债务及股本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亦按歷史成本惯例编製。除另有註明外,该等财务报表均以美元(「美元」)呈列,而当中所有金额均约整至最接近的千位数。
综合财务报表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属公司指受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括结构性实体)。倘本集团透过参与被投资方业务而享有或有权取得被投资方的可变回报,且有能力行使在被投资方的权力影有关回报,则本集团拥有该实体的控制权(即现时赋予本集团指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能力)。
利润或亏损及其他全面收益各组成部分归属於本公司股东及非控制权益,即使会导致非控制权益出现亏絀。所有集团内公司间的资產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与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的交易相关的现金流量均已於综合入账时全数撇销。
倘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其撤销确认(i)该附属公司的资產(括商誉)及负债、(ii)任何非控制权益的账面值及(iii)於权益内记录的累计交易差额;及确认(i)所收代价的公允价值、(ii)所保留任何投资的公允价值及(iii)损益账中任何因此產生的盈餘或亏损。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的本集团应佔部分按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產或负债所要求的相同基準重新分类為损益或保留利润(如适当)。
该修订本亦就实体提述概念框架以釐定构成资產或负债的要素的确认原则在香财务报告準则第3号中加入一个例外情况。该例外情况指明,就属於香会计準则第37号或香(国际财务报告詮释委员会)-詮释第21号范围内的负债及或然负债而言,倘该等负债乃分开產生而非於业务合併中承担,则应用香财务报告準则第3号的实体应分别提述香会计準则第37号或香(国际财务报告詮释委员会)-詮释第21号而非概念框架。此外,该修订本澄清或然资產於收购日期不符合确认资格。本集团已对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发生的业务合併前瞻性应用该等修订。由於本年度并无业务合併,因此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表现概无任何影。
(b) 香会计準则第16号(修订本)禁止实体从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成本中扣除资產达到管理层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括位置与条件)过程中產生的全部出售项目所得款项。作為替代,实体须将来自出售任何有关项目的所得款项以及香会计準则第16号存货所釐定该等项目的成本计入损益中。本集团已对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可供使用的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追溯应用该等修订。由於在提供可供使用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前并无销售所產生的项目,因此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概无任何影。
(c) 香会计準则第37号(修订本)澄清,就根据香会计準则第37号评估合约是否属亏损性而言,履行合约的成本括与合约直接相关的成本。与合约直接相关的成本括履行该合约的增量成本(如直接劳工及材料)及与履行该合约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分配(如分配履行合约所用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折旧开支以及合约管理及监督成本)。一般及行政成本与合约并无直接关係,除非根据合约乃明确由对手方承担,否则不括在内。本集团已对截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尚未履行其所有义务且未发现任何亏损性合约的合约前瞻性应用该等修订。因此,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概无任何影。
(d) 香财务报告準则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的年度改进载列对香财务报告準则第1号、香财务报告準则第9号、香财务报告準则第16号随附的说明性示例及香会计準则第41号的修订。适用於本集团的该等修订的详情如下:
? 香财务报告準则第9号金融工具:就评估新订或经修改的金融负债的条款是否与原先的金融负债条款存在明显差异,釐清实体所括的费用。该等费用仅括借款人及贷款人所支付或收取的费用,括由借款人或贷款人代表另一方所支付或收取的费用。本集团已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前瞻性应用该修订。由於本年度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并无更改或交换,因此该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概无任何影。
本集团的非流动资產主要為船舶。本公司董事认為,基於本集团业务的性质及成本的分配方式,根据香会计师公会颁佈的香财务报告準则第8号经?分部按特定地区分配船舶、经?利润和相关资本开支并无意义。该等船舶主要用於亚洲跨地区市场的货物航运。因此,仅就收入呈列地区资料。
(a) 年内,香利得税乃就估计香应课税利润按16.5%(二零二一年:16.5%)的税率拨备,惟本集团一家附属公司除外,其為利得税两级制下的合资格实体。该附属公司首2,000,000元(二零二一年:2,000,000元)应课税利润按8.25%(二零二一年:8.25%)的税率纳税,餘下的应课税利润则按16.5%(二零二一年:16.5%)的税率纳税。中国大陆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应课税利润的税项乃按本集团?运所在司法管辖区的现行税率计算。
* 上文披露的二零二一年末期股息金额与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所披露的金额存在2,097,000美元的差异,是由於将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披露的建议二零二一年末期股息由元转换為美元所用的匯率与二零二一年末期股息结算当日的现行匯率存在差异,二零二一年末期股息金额在换算成美元后减少2,097,000美元。
每股摊薄盈利以本公司股东应佔年内利润為基準计算;计算时所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為以下三之和:(i)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採用年内已发行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ii)假设於所有未行使购股权被视為获行使而成為普通股时已无偿发行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及(iii)假设於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所有股份权利被视為获行使时已无偿奖励的普通股的加权 平均数。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经?75条贸易航线,括14条通过联合服务经?的贸易航线及23条通过集装箱互换舱位安排经?的贸易航线。这些贸易航线及陆上综合物流业务网络覆盖中国大陆、日本、韩国、台湾、香、越南、泰国、菲律宾、柬埔寨、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汶莱、孟加拉、缅甸、俄罗斯及印度的76个主要口和城市。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经?一支由108艘船舶组成的船队,总运力达到162,701个标準箱,当中括84艘自有船舶(136,182个标準箱)及24艘租赁船舶(26,519个标準箱),平均船龄為9.7年。此外,本集团也经?(括合资经?)约165万平方米堆场及15.4万平方米仓库。
本集团集装箱航运物流业务赚取的收入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2,983.2百万美元增加约37.5%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4,102.2百万美元。该增加乃由於来自集装箱航运及延伸物流业务的(i)集装箱航运量由二零二一年的3,142,118个标準箱增加约3.8%至二零二二年的3,261,939个标準箱;及(ii)平均运费(不括互换仓位费收入)由二零二一年的826.9美元╱标準箱增加约33.0%至二零二二年的1,099.6美元╱标準箱的合併影所致。
本集团的乾散货及其他业务涵盖提供乾散货船舶租赁及土地租赁服务。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聚焦於集装箱航运及物流业务,及把握高价出售乾散货船舶的机会,於二零二二年上半年陆续出售所有乾散货船舶,及后没有拥有任何乾散货船舶。
本集团乾散货及其他业务赚取的收入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29.2百万美元减少约63.4%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0.7百万美元。该减少主要由於陆续出售乾散货船舶导致经?天数减少所致。
本集团继续优化独特的运?模式,扩大服务网路,增加航线密度,延伸海陆一体化服务价值链,满足客户供应链管理的需求。同时,本集团洞察船舶供求关係,适时把握船舶价格和租金走势,优化船队结构,保持长期成本优势并降低有害气体排放。本集团围绕运?效率提升,持续完善组织流程及资讯系统,向成為世界级综合物流服务解决方案供应商的目标迈进。
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了疫情持续以外,环球市场还经歷了俄乌衝突、欧洲能源危机以及席捲全球的高通胀和持续加息等问题,致使全球消费需求骤减,集装箱物流市场则表现出货量下降,运力逐渐过剩,运价随之走低的状况。
展望二零二三年,全球经济增长总体动力不足,集装箱船舶运力交付大幅增长,预计行业将面临严峻挑战。纵观全球亚洲经济相对乐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对亚洲市场2023年的经济增长预测為4.9%,特别是中国防疫政策调整和经济总体回升,将给亚洲区贸易增长注入活力。随着国际海事组织(IMO)对於全球航运业船舶能效指数(EEXI)与碳排放强度指数(CII)认证措施的实施,老龄船舶陆续淘汰,将限制区域内有效运力的增长。公司深耕亚洲市场,优化资產配置和经?效率,有能力把握行业调整带来的机遇。
本集团的收入总额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3,012.4百万美元增加约36.5%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113.0百万美元。该增加主要归因於集装箱航运及延伸物流业务的平均运费及集装箱运量均录得增长。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693.1百万美元增加约26.0%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133.9百万美元。该增加主要归因於集装箱航运及延伸物流业务的扩张以及船用燃油成本上升。
基於上述原因,本集团的毛利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319.4百万美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979.1百万美元。本集团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3.8%上升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8.1%。
其他收入及收益(不括银行利息收入、其他投资收入及金融资產公允价值收益)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收入及收益(不括银行利息收入、其他投资收入及金融资產公允价值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7.7百万美元增加约120.1百万美元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37.8百万美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所增加乃由於反映(i)二零二二年出售4艘集装箱船舶及5艘乾散货船舶所得收益约119.0百万美元,而二零二一年仅出售1艘乾散货船舶所得收益约3.1百万美元;(ii)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收益约6.4百万美元;及(iii)匯兑收益同比减少约2.5百万美元的合併影所致。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54.8百万美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65.7百万美元,增幅约為7.0%。该增幅乃主要由於员工成本整体上升所致。
本集团集装箱航运物流分部的收入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983.2百万美元增加约37.5%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102.2百万美元。该增加乃由於来自集装箱航运及延伸物流业务的(i)集装箱运量由二零二一年的3,142,118个标準箱增加约3.8%至二零二二年的3,261,939个标準箱;及(ii)平均运费(不括互换仓位费收入)由二零二一年的826.9美元╱标準箱增加约33.0%至二零二二年的1,099.6美元╱标準箱的合併影所致。
本集团集装箱航运物流业务销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675.3百万美元增加约27.0%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127.7百万美元。该增加主要归因於(i)船用燃油价格增长,导致燃油成本增加约180.5百万美元;及(ii)随着集装箱运量增加及经?船队规模扩大,船员费用等自有船运?成本、外租船租赁成本增加导致集装箱航运船舶成本同比增加约97.3百万美元。
基於上述原因,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集装箱航运物流业务毛利约為1,974.6百万美元,相比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307.9百万美元增加约51.0%。本集团集装箱航运物流业务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3.8%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8.1%。
其他收入及收益(不括银行利息收入、其他投资收入及金融资產公允价值收益)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收入及收益(不括银行利息收入、其他投资收入及金融资產公允价值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4.6百万美元增加至约125.0百万美元。该增加乃由於反映(i)出售4艘集装箱船舶所得收益约106.3百万美元;(ii)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收益约6.4百万美元;及(iii)匯兑收益同比减少约2.5百万美元的合併影所致。
本集团集装箱航运物流业务的行政开支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54.6百万美元增加约6.9%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65.3百万美元。该金额的变动主要是由於员工成本整体增加。
本集团集装箱航运物流业务应佔合?公司利润及亏损录得利润约21.7百万美元,较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利润约15.6百万美元增加约39.1%。该金额的变动主要归因於部分共同控制货代公司的利润增加。
基於上述原因,本集团集装箱航运物流业务的分部业绩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179.2百万美元增加约771.8百万美元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951.0百万美元。
本集团乾散货及其他业务收入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9.2百万美元减少约63.4%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0.7百万美元。该减少主要由於本集团乾散货业务收入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7.6百万美元减少约67.0%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9.1百万美元,主要反映陆续出售乾散货船舶导致经?天数减少。
本集团乾散货及其他业务的销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7.8百万美元减少约65.2%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6.2百万美元。该减少主要由於乾散货业务的销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7.0百万美元减少约68.2%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5.4百万美元,此主要反映陆续出售乾散货船舶导致经?天数减少。
基於上述原因,本集团乾散货及其他业务的毛利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1.4百万美元减少约60.5%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5百万美元。本集团乾散货及其他业务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39.1%上升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2.1%。
其他收入及收益(不括银行利息收入、其他投资收入及金融资產公允价值收益)本集团乾散货及其他业务的其他收入及收益(不括银行利息收入、其他投资收入及金融资產公允价值收益)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别约為12.8百万美元及3.1百万美元。此主要反映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出售5艘乾散货船舶所得收益约12.8百万美元。
本集团的总资產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2,716.4百万美元增加约13.5%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3,082.9百万美元。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981.5百万美元,主要以美元、人民币、日圆及其他货币计值。
本集团的总负债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1,200.7百万美元减少约23.6%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917.8百万美元。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计息银行贷款约34.8百万美元於一年内或应要求偿还,约105.1百万美元於第二年偿还,约101.9百万美元於第三年至第五年偿还及约29.6百万美元於五年后偿还。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即流动资產除以流动负债)约為2.5,而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為1.5。本集团使用资本负债比率(债务净额除以经调整资本加债务净额)监控资本。本集团的政策是维持稳健的资本负债比率。净负债括计息银行借款、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应计费用、应付关连公司款项,减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经调整资本括母公司拥有人应佔权益减对冲储备。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均為0%。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合共2,060名全职僱员(不含船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20名)。期内有关僱员成本(括董事薪酬)约為240.1百万美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4.2百万美元)。本集团根据个人的实力及发展潜力,聘用及晋升该等人士。本集团会参考公司业绩、个人绩效考核及现时市场薪金水平釐定全体僱员(括董事)的薪酬待遇。此外,本集团已制订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并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採纳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有关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的进一步资料将可在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内查阅。
本公司将继续在适当时购买集装箱船舶及集装箱,并投资物流项目。本公司预期内部财务资源及银行借款将足够应付所需的资金需求。除所披露外,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有关重大投资或资本资產的未来计划。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星期二)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本公司建议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向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东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60元(相等於0.20美元)。建议末期股息须经股东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一)召开及举行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告作实。
為确定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三)至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一)(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及在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转让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香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进行登记。
為确定获派发建议末期股息的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五)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星期四)(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為符合资格获派发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转让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香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进行登记。
本公司致力於维持严格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旨在提升投资信心及本公司的问责性及透明度。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认為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第2部的守则条文,且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
董事会已採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準守则(「标準守则」),以及按不比标準守则宽鬆的条款,自行制定有关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行為守则(「公司守则」)。於具体查询全体董事后,彼等已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均有遵守标準守则及公司守则所规定的準则。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廖家莹博士、谢少毅先生及胡曼恬博士)组成。审核委员会主席為廖家莹博士。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已经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初步公告所载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及其相关附註的数字已经由本公司核数师与本集团於年内的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额核对一致。本公司核数师就此履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会计师公会颁佈的香核数準则、香审阅工作準则或香核证工作準则进行的核证工作,因此,本公司核数师并无就初步公告作出核证。
本年度业绩公告刊载於香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公司网站(。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并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刊载於以上网站,以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