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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魔人主题曲可以这样解读吗?

时间:2023-01-2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是“唐山你好”新媒体推出的面向广大网友的普法栏目。通过分享与我们生活中密切相关的各种案列,特别是《民法典》知识,让大家一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维护合法权益!第69期案例由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提供。

  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多次获得“河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光荣称号。正一律所始终坚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指导依法维权。

  2015年8月27日,小张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99.4平米,单价每平米6086.52元,总价款为605000元。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出卖人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实测面积据实结算。

  合同签订后,小张依约支付了房价款605000元,后一直等待开发商交付房屋。2016年3月,在未向小张出示任何测绘文件情况下,开发商通知小张房屋面积增加11.58平方米并补交差价款70481.9元,否则不予办理网签备案。双方未就是否补交面积差价款事宜协商一致,故小张起诉至法院。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性质系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法有效,原、被告应当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原告已依约交付全款,原、被告应按照诚实信用,友好协商,本着实现合同目的的原则,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被告以房产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分层幢测绘面积表为依据,通知原告该涉案房屋增加的11.58平米面积,属于预测面积误差,双方可对合同中的销售面积作调整,就涉案房屋按面积110.98平方米互相配合办理合同的网签、备案手续,履行合同。故此,原、被告双方以此面积补交房价款,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继续履行合同。

  一、应当注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存在房屋面积差时,约定了处理方法,如果有不同意见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提出。否则,对于合同中的约定内容,双方都应当予以遵守。

  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约定存在面积差时的处理方法,则双方对于面积差价款的金额,应当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处理。即(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赵青律师,女,中共党员,河北经贸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先后在央企及建筑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涉及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领域,广泛参与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社保财税及法律纠纷处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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