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齐征)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传染病后,还会每日发布疫情数据吗?今天下午在京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主任医师殷文武表示,“乙类乙管”之后,疾病监测、报告以及对外发布将做出调整。
一是调整公布的内容,要公布现有住院病例数、现有重症、危重症以及累计死亡病例数。删除既往密切接触者的报告情况;不再区分本土病例和境外输入病例。
二是对公布的频次做出调整。将根据疫情的情况作动态调整,最终回归到乙类传染病每月公布一次数据。
三是公布平台由中国疾控中心在中心网站定期公布。监测内容上,由传染病网络直报病例报告为主,调整为病例报告、核酸和抗原检测、哨点医院监测以及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监测,特别是病毒株变异情况等综合监测。
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介绍,根据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情况,以及其危害情况,法定传染病在我国分为甲、乙、丙三类。现行的法定传染病共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乙类传染病里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也就是平常大家说的“乙类甲管”。
2020年,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后,当年1月,基于当时对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原、流行病学特征、临床特征等的认识,报经国务院批准以后,将新冠肺炎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实施“乙类甲管”。当前,根据新冠病毒变异情况和疫情形势的变化,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到“乙类乙管”。